"技术不够,外挂来凑?"阿仔,你已经涉嫌违法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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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技术不够,外挂来凑?"阿仔,你已经涉嫌违法了
"技术不够,外挂来凑?"阿仔,你已经涉嫌违法了
现在,
网游俨然成为年轻人必不可少的娱乐消遣,
更有甚者以此为职业,
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游戏主播。
游戏主播以高超的游戏技巧,
幽默的谈吐,
吸引着众多粉丝。
不过也存在一些主播技术不够,
并试图在直播时使用外挂,
不过观众的眼睛毕竟是贼亮的,
在一次翻车事件之后,
该名主播也从此被封杀。
这里我们就不点名五五开了,
大家心照就好。
因为用一次外挂就被封杀,
似乎体现了大众对于外挂分子的深恶痛疾,
事实上,
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相关规定,
网络游戏属于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之一,
因大部分独立型的游戏外挂程序,
存在对游戏客户端实施增加、修改的操作,
编写游戏外挂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和复制权,
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。
制作并销售游戏外挂的行为可构成非法经营罪、
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。
不过上述法律也只是针对制造外挂的人,
并未对外挂使用者有更多约束,
现状则是:外挂依旧横行。
各类FPS游戏(第一人称射击游戏)是外挂的重灾区,
包括风靡全球的"绝地求生",
游戏商为防止网络通信导致的人物卡顿问题,
很多重要数据都会放在本地去处理,
然后再打包上传至服务器,
这就让外挂分子有了更多的操作空间。
据腾讯游戏安全的监测数据显示,
2018年黑产的整体规模达到了10亿元人民币,
其已形成了完善的上下游产业链,
从工具生产到最终变现分工明确,
各个环节的同行竞争都相当激烈。
跟其他产业代理商一样,
外挂产业也有自己的销售渠道,
建立起总代、独代、一二级代理的销售网,
其中只有最核心的代理商才有外挂作者的联系方式。
想不到吧?
外挂分子已经成为了一个"井条有序"的大组织。
游戏公司虽然也想杜绝外挂现象,
奈何道高一尺,魔高一丈,
游戏每更新一次版本,
外挂也会更新一次版本,
而反外挂就跟抓犯人一样,
你得等他犯了事才能去抓,
而且很多时候外挂的痕迹不是那么明显,
游戏官方分清正常玩家和外挂玩家,
不免显得束手束脚。
现在还存在所谓的"物理外挂",
游戏商甚至无法通过软件去识别是否用了外挂。
为什么外挂层出不穷?
无他,市场大,利益充盈。
从某种程度来说,
外挂甚至还是玩家的刚需。
除开一次性买断的单机游戏,
大部分游戏要盈利,
势必对玩家的在线时长、活跃程度都有要求。
纯粹的主线流程,
PVE(玩家对战电脑)的游戏内容,
都不足以支撑那么多玩家长时间的消耗,
于是游戏商会在剧情流程设立各种关卡,
玩家需要通过各种养成线路去提高战力,
才可以到达下一个关卡。
每通过一个关卡,
你都会感受非常有成就感,
但这之间消耗的时间,
每日重复的日常任务,
让上线游戏变成了上班打卡。
除此之外,
游戏商也很会售卖焦虑,
通过设立各种战斗力、段位、充值排行榜,
时不时滚动在世界窗口的某某抽了SSR,
某某某又爆了神装,
时刻告知着玩家,
你和别人的差距在哪里,
你应该怎么做才能超过他们。
而人类社会中,
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争取做最好的那部分,
这在游戏里也是一样的。
利用着这一点,
游戏公司成功了,
也是利用这一点,
外挂分子成功了。
不过,两者的行为性质截然不同,
一个游戏从研发到发行,
其中损耗的除了时间和金钱还有创作人员的辛勤创作,
之后通过营销手段获取合法的收益,
这无可厚非。
而外挂分子千方百计去破解别人做好的游戏系统,
看似也付出了劳动,
实则是依附在他人身上的寄生虫,
而且是对宿主产生严重损害的那种。
很多网游就是因为外挂横行造成玩家流失,
最后只能无奈关服。
这其中固然有网游公司自身的原因,
但终究是毁灭比建设要简单。
对这类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,
我们应该做到坚决抵制,
而不是反抗不了,就加入他们。
不然最后的最后,
我们失去的便是另一个充满幻想的世界。